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先进装备制造业)-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来源: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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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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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1. 在肇庆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2. 项目实施地在肇庆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项目,符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9大重点发展方向(工作母机类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高端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以及肇庆市传统汽车行业、电子信息装备类项目。 3.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内有贷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 4. 2014年1月1日以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未申报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如重复申报,应提供重复申报情况说明)。
扶持标准
1.贴息率根据资金预算等因素确定,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 予以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项目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等基础设施,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可计入项目投资总额)。其中:投资额为1000万(含)—1亿元之间的,贴息1年;投资额为1(含)—5亿元之间的,贴息2年;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贴息3年。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动工后,项目固定资产已投资额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可申请首期贴息资金(贴息资金总额的50%)。项目已建成投产或试产成功后,可申请第二期贴息资金(贴息资金总额的其余50%部分)。
申报材料
1. 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2-2)。 2. 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4)。 3.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4.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3编写)。 5. 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6. 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凭证(申请贷款贴息项目方提供,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填写好项目借款明细表)。 7. 发行企业债的,提供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招募书、发行文件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8. 项目已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证明,如项目建设合同(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及对应的发票、财政票据等合法凭证(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9. 由发改等部门出具所申报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明确有项目投资总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0.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环保文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说明文件和其他环境评价文件,若没有环评批复文件则需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对项目的说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1.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土资源文件(包括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土地购买合同(协议)、土地拍卖过户手续、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2.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规划选址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规划选址说明及其他规划选址说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在表中说明类型,若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3. 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含固定资产审计内容,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注: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不予采信。 14. 2018年度缴纳税款证明复印件(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但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5. 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申报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通知书(专利所有人为申报单位)。 16. 申报单位提供厂房、每台大中型设备(含铭牌)等固定资产照片(以便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17. 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指标的必要材料,如项目实施后用工人数、设备、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 18. 本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2-2-1)。 19、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3)、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光盘电子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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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的通知

http://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1/1263/post_1263432.html#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