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来源: 肇庆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5/31-2022/06/0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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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依法在肇庆市范围内进行商事登记或社会组织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以来在海关、外汇、税务、知识产权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联合惩戒对象与信用广东黑名单,从事9610、9710、9810、1210、1239等海关监管代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及服务,相关业务数据纳入我市统计,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 二、项目要求 支持本地企业贸易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
扶持标准
本年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的企业,对其支付第三方平台入驻费、市场营销拓展及宣传推广等方面费用按有效费用的80%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一)所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 3.专项资金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信用记录报告(可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lcredit.gd.gov.cn下载)。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企业报关单(以结关日期为准); 8.《2022年企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统计表》汇率换算以申报通知明确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为准; 9.如证明文件为外文版本需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公章; 10.承诺书; 11.涉及费用的相关票据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合法票据; 12.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具体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第三方平台入驻费、市场营销拓展及宣传推广等方面费用的有效凭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2)企业在入驻平台的店铺销售产品页面截图以及店铺后台截图(所有截图必须完整,店铺后台截图必须有入驻时间、截至申报当月的销售总额等信息; (3)贸易型企业须为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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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haoqing.gov.cn/zqswj/gkmlpt/content/2/2710/post_2710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