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总部迁入我市的大型企业支持

来源: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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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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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所迁入的研发总部已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投入使用; 2、研发总部固定资产达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二)相关说明: 1、本条款所指的大型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七条规定的企业; 2、对符合条件纳入市产业引导基金扶持的项目,按“一事一议”操作流程办理(详见“五”)。
扶持标准
对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项目,或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纳入产业引导基金扶持;对将研发总部迁入我市的大型企业,研发总部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支持,并对其所需支付的贷款利息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贴息扶持。
申报材料
1、在线填报:申报主体在线填报《河源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提供证明材料:申报主体在线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A.大型企业研发总部关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B.关键仪器设备实物照片;C.合作银行提供的贷款(迁入后所发生贷款)利息支付凭证;D.科技部门组织的专家现场考察意见; 3、上交纸质材料:科技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主体打印书面材料(含在线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签名(盖章)后送交所辖科技部门; 4、请拨资金:申报主体到所辖财政部门领取《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审批表》,填报后交回所辖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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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hyhdz.gov.cn/zsyz_yhzc_20160815_3323_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