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其他
申报条件
以不调动工作关系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管理”的原则,向聘任单位提供智力服务、技术劳务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为《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后即2020年8月31日后引进的人才;原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2020年8月31日后离职、之后柔性引进的人才,需提供最近2年以上异地社保记录,方可认定为新引进人才。
2、达到《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规定的B类人才标准以上(包含B类人才);
3、全职工作单位不在揭阳市但每年来揭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
4、与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包含3年)的合作协议,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科技咨询、协同创新等方式来揭短期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申报材料
1、揭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资助申报表、汇总表;
2、佐证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申报单位银行账号;
③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揭阳市高层次人才B类以上证书;
④申报单位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须有明确薪酬条款,盖单位骑缝章);
⑤经人才本人确认的申报单位支付柔性引进人才薪酬的凭证,包括薪酬或项目技术合作报酬收入证明材料(薪酬的银行流水账等);
⑥柔性引进人才连续或者累计在我市工作30天以上的考勤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来往车票、差旅费用发票等;申报年度在全职单位的请假、派出等审批凭证;
⑦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申报人在揭阳市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凭证;
⑧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成效证明(根据申报表中“人才服务期间的工作成果及项目合作情况”填写的内容提供);
⑨如原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2020年8月31日后离职、之后柔性引进的人才,需提供最近2年以上异地社保记录凭证;
⑩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