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

来源: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8/26-2022/10/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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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揭阳市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农村电商、传统技艺等工作;在揭阳市内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市2021年出台的《关于印发<揭阳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87号)、市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委会新修订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若我市未制定相关评价标准条件,按照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委会评价标准执行。 (二)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扶持标准
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村委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委托需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委托评审审核。再由申报人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对照省、市的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https://kcszg.com/)如实填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8: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三)申报材料除《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三年后由市农业农村局集中销毁,请申报人做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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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www.jieyang.gov.cn/nyj/tzgg/content/post_700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