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建筑业)-落户奖

来源: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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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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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报条件
将工商、税务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登记迁入揭阳市且具备钢结构生产能力的市外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一级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
扶持标准
给予连续奖励三年,当年度销售额(以向辖区内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销售额为准)在625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0.6%给予奖励。鼓励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独立核算的项目经营管理法人公司,并授权由新设立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办理工程款收支结算等涉税事宜,享受本地企业相应待遇。
申报材料
1.根据资金扶持类型,填写《揭阳市促进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时间、经营范围、资质、纳税情况等,下同)、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4.承诺书(附件3); 5.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6.提供申报期内的销售额及完税证明材料; 7.申报年度以来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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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565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