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航计划”-新进入乡镇就业专技人才资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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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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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贸易,传统服务业,科技中介,电子竞技产业
申报条件
申报专技人才乡镇就业岗位补贴的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在2018年8月29日后进入我市乡镇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驻清企事业单位)工作,至申报日时间满一年; (3)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4)在清缴纳满一年的社保凭证原件。
扶持标准
对新进入我市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工作满一年后,除按规定享受省财政岗位补贴政策外,按南部县(市、区)乡镇3万元、北部县(市)乡镇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
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资料如下(同时提交电子版): 1.《清远市乡镇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岗位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附原件核查); 3.副高职称、正高职称、高级技师证书复印件(附原件核查); 4.与乡镇企事业单位所签3年以上工作合同复印件(附原件核查); 5.近一年在我市缴交社保凭证的原件; 6.申请人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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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清远市“起航计划”有关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314591.htmlml#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