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航计划”-在站博士后资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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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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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在我市已通过上级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 (2)在站工作工作满一年以上; (3)年度考核合格。
扶持标准
对我市已建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发放每人每年15万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申报材料
申请人首次申报的需提交如下资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1.《清远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附原件核查);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原件核查); 4.工作协议复印件(附原件核查); 5.在站备案证明; 6.进站中期考核合格证明; 7.本人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已申报通过的,第二年申报只提供上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和工作总结。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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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清远市“起航计划”有关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314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