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航计划”-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资助

来源: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清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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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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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在清远市农业农村基层一线从事生产经营、专业技能或社会服务5年以上的农业农村从业者。年龄在25岁以上,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出积极贡献,并符合以下相应条件之一: ①社会服务型人才 在清远市基层一线服务,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奖励的,在职期间,所在服务地区有正面新闻报道的优先推荐。 有经营性收入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人员不能申报此类型。 ②专业技能型人才 在农业农村一线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服务。具有专利证书、论文、著作、农业技术推广奖或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的;专利授权应用或技术推广取得的经济效益好;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发做出突出贡献的。 ③生产经营型人才 在清远注册成立公司或合作社且生产或经营场所在清远的。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带动效益好;企业影响力大,热心公益事业及扶贫事业。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扶持标准
评选20名对我市乡村振兴作出显著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并给予每名入选人才一次性资助5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人资料要求一式5份,具体提交资料清单如下: 社会服务型: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职称、聘书等证书复印件; ③个人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 ④集体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在职期间); ⑤自述材料:本人对促进所在行政区域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综合改革的贡献等(3000字以内);⑥在职期间,媒体对其个人先进事迹的新闻报道(网络链接及截图)。 专业技能型: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职称等证书复印件; ③个人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 ④集体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所在团队或单位); ⑤发表论文、著作复印件或数据库连接及截图; 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经济效益证明(效益单位盖章); ⑦自述材料(3000字以内)。 生产经营型: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职称、聘书、营业执照等证书复印件; ③个人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 ④集体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在职期间); ⑤申报人所在企业(合作社)固定工作人员社保参保证明、合作农户相关协议、合作贫困户贫困卡; ⑥企业提供近三年报税证明,合作社提供合作、生产、销售等情况自述,推动产业、行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的自述材料(3000字以内)及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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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channel/snyncj/snzc/content/post_1353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