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地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补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传统服务业,传统实业,化工产业,汽车制造业,贸易,科技中介,电子竞技产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补助类别 我市北部地区(连州市、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学位; 2.2021年1月5日后进入我市北部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驻清企事业单位)工作,从入职起算,与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 3.在我市北部县(市)有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 4.申报人从入职之日算起,前三年需未在我市北部县(市)工作过。以录(聘)用审批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记录为准。
扶持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年补助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助4万元,本科毕业生每年补助2万元,补助期为5年。
申报材料
(1)《清远市北部地区就业大学生补助申报表》(附件3);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需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3)申报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5)在清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有关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443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