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职称晋升补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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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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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业,贸易,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传统服务业,化工产业,科研单位,科技中介,采矿业,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补助类别 1.对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升为高级技师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补助; 2.对在北部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晋升为副高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1.2021年1月5日后获得相应技能、职称晋升和学历提升,并且晋升时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取得有关技能证书和学历证书的时间为准);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驻清企事业单位)工作,从入职起算,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清缴交社保满一年。
扶持标准
1.对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升为高级技师或取得博士学位,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 2.对在北部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晋升为副高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的,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资料如下(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1)《清远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技能晋升和学历提升补助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副高职称、高级技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需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4)申报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上年度在我市缴交的社保凭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附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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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有关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443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