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入乡镇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补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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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补助类别 新进入乡镇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2021年1月5日后进入我市乡镇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驻清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在清缴纳社保满1年。 3.从入职起算,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扶持标准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按南部县(市、区)乡镇3万元、北部县(市)乡镇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补助。
申报材料
需提交资料如下(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1)《清远市乡镇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岗位补助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副高职称、正高职称、高级技师证书等复印件; (4)与乡镇企事业单位所签3年以上工作合同复印件; (5)在清缴纳满1年的社保凭证; (6)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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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有关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443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