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税后奖补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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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补助类别 我市企事业单位高精尖缺人才税后奖补。 (二)申报条件 1.我市认定的一至六类高精尖缺人才,符合发放清远人才服务卡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2.在我市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扶持标准
按申报人上一年度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清远留存部分的50%进行税后奖补。
申报材料
需提交资料如下(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①《清远市高层次人才税后奖补申请表》(附件13);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认定为我市一至六类人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清远人才服务卡复印件; ④与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所签5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⑤由清远市(县、区)税务局出具的纳满1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其个税在本地区留存部分证明材料; ⑥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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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人才资助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gdqy/newxxgk/fgwj/gfxwj/content/post_1445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