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企业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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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业,贸易,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传统服务业,化工产业,科研单位,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补助类别 对未享受高精尖缺人才安家费补助或未提供短暂性公寓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符合人才导向目录范围条件的人才,发放一次性租房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在2021年1月5日后进入我市企业(不含中央、省驻清企业)工作;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未享受市一至六类人才安家补助和过渡性公寓; (3)从入职起算,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在我市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保记录。 (4)申报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位于清远市的住房或购房记录。
扶持标准
经审批同意后,发放一次性租房补贴2万元。
申报材料
需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1)《清远市新引进企业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5)在清缴交社保满一年凭证; (6)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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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有关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443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