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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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业,科研单位,贸易,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传统服务业,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补助类别 对到清远自主创业带动就业成效突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予以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含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成功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成立时间为2016年1月5日以后; (3)企业登记注册时法定代表人毕业不超过5年; (4)取得营业执照满3年; (5)从企业成立之日起至申请补助时,本人一直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6)上年度年缴纳税收(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达10万元以上; (7)带动10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
扶持标准
对创业者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创业者不能重复享受本补助。
申报材料
①《清远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③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需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④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⑥上年度缴纳税收的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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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有关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443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