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创新团队奖励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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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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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公共服务,军工业
申报条件
对引进或获得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团队,给予支持。
扶持标准
加大创新创业资助力度,分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三个档次,每年按照实际资助若干个创新创业科研团队。 对引进或获得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团队,市政府分别按省资助额度1:1予以配套支持。奖励团队资金,依照省规定的资金使用分配比例支出。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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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征求意见稿)(市科技局)

http://www.gdqy.gov.cn/hdjlpt/yjzj/answer/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