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内资重大项目奖励)

来源: 清远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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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文化创意设计,农业
申报条件
在清远市内已完成商事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经营、符合奖励规定条件的企业。
扶持标准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汽车制造、高端电子信息产业、旅游业及现代农业等产业,于奖励适用有效期限内在清远市设立备案的项目,投资总额3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且项目完成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或生产性服务业投资总额1亿元(含)以上且项目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不高于1%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全市申报总量平衡。
申报材料
1.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2.项目投资总额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投资协议书及发改部门出具的核准立项或备案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统计部门完成入统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证明材料(包括土地出让金缴费凭证、设备购置发票、厂房建设合同及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5.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申报声明书; 6.其他需要的辅证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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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清远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swj/tzgga/content/post_978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