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和“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杰出人才与领军人才资助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公共服务,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对新引进或获得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的,给予支持; 2.对新引进或获得“珠江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杰出人才与领军人才的,给予支持
扶持标准
对新引进或获得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的,市政府按中央财政给予入选专家经费补助(视同国家奖金)的1:1予以配套支持; 对新引进或获得“珠江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杰出人才与领军人才的,市政府按省资助额度的1:1予以配套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征求意见稿)(市科技局)

http://www.gdqy.gov.cn/hdjlpt/yjzj/answer/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