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归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二)申请财政补贴的纳税年度在中山市工作,且在中山市依法纳税;
(三)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外高端人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2.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
3.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
4.经认定或评定的中山市第一至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
5.港澳台人士参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