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已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人才,其配偶(以下简称“人才配偶”)为市外(含省外)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随调原则 1.符合《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7号)等有关规定; 2.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人才向其引进单位提出配偶随调申请,由引进单位根据人才配偶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原单位工作性质等,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事业单位工作; 3.考察、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并结合调入人员工作能力确定岗位,尚未有相应岗位聘用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解决。
扶持标准
高层次人才配偶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有空编接收但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解决。
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 1.人才配偶随调申请表; 2.结婚证复印件; 3.随调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在编在岗佐证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配偶所在单位或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后,向接收单位或镇街组织人事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察(含岗位测评、入职面试)、审核档案; (2)集体讨论; (3)公示; (4)体检; (5)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6)办理聘用手续。 2.人才配偶体检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增人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1)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 (2)中山市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 (3)个人档案原件; (4)中山市事业单位流动人员档案审核责任表。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1//1871//post_1871853.html#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