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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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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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专项资金的主要扶持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二、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范围: (一)引进培育创新创业科研团队计划:省级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项目的引进和培育。 (二)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 (三)其他需要扶持的事项。
扶持标准
专项资金审批应遵循集体研究原则,根据计划类别不同特点,区分分配方式并予以规范和完善。 (一)引进培育创新创业科研团队计划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事前的资金分配方式,可探索增加采用无偿事后的资金分配方式。 (二)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资金分配方式。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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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http://kj.zs.gov.cn//gkmlpt//content//1//1863//post_1863507.html#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