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认定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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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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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外人才: (1)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引进后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引进的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特别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在境外著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拥有学术技术成果处于该领域前沿,其研究项目能推动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或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拥有具备较好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能推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3)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担任高层研发职位。
扶持标准
获支持引进的海外人才,属于《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第一至六高层次人才的,可以分层次享受每月1000—5000元的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
申报材料
1.《中山市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认定评审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 3.重要岗位职务证明材料; 4.相关资质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 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证明材料; 7.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8.任职企业的营业执照; 9.与任职企业签订的工作合同;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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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认定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1/1819/post_1819828.html#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