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奖励-人才奖励

来源: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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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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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2021年通过资格复审方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企业的人才。人才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含)以上的人才。劳动关系应合法合规,须与用人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人员无劳动合同,只有派遣协议不属于企业人才。人才必须是与总部企业及下属公司有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公司必须与总部企业有关联关系,因公司业务跨区域安排,符合社保规定的可以申请扶持。
扶持标准
奖励标准:每家企业给予1个人才奖励名额;同时,根据企业2020年形成的财政贡献规模给予相应额外人才名额(具体名额标准见表2)。对享受奖励的人才,按个人工资薪金对地方贡献的50%给予奖励。享受人才奖励的总部企业人选,由总部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名单报市总部办备案。
申报材料
(1)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5) (2)总部企业人才奖励资格评选证明材料(含评选依据、公示情况及文件)。 (3)总部企业人才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纳税记录、员工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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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山市总部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s.gov.cn/zsfgj/gkmlpt/content/2/2031/post_2031633.html#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