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企业举荐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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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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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举荐企业范围 央属、省属、市属国有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除外的以下企业纳入举荐范围: 1.上一年度全市纳税前100名的企业; 2.上一年度全市纳税前200名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 3.引进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的企业。 (二)举荐人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被举荐人选: 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 参与技术改造、升级,取得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人才; 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有战略眼光且掌握相关技术的关键核心人才; 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人才; 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的人才; 拥有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受学历、资历、年龄等限制,无法申请认定、评定的各类优秀人才。
扶持标准
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中山发展作出重大经济贡献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贡献突出的企业、已引进省级创新创业团队且团队仍正常存续的企业,负责人可推荐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入高层次人才队伍。
申报材料
一、举荐程序 1.举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次举荐1名人才,一般举荐层次为第6到8层次; 2.申请:举荐企业填写《中山市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申请表》,提供被举荐人业绩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3.遴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上半年发布公告,组织专家按不超过50%的比例进行遴选。遴选入围的,按不超过5:40:55的比例,提出6-8层次人才入选名单; 4.考察:由相关领域的人才代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组成考察组,对入选人才进行实地考察; 5.公示:将拟定人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6.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规定落实相关人才待遇。 二、举荐材料 1.《中山市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成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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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1//1871//post_1871853.html#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