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奖励

来源: 中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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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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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由市教育部门协调安排1个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校优质学位(新生,下同);同时,根据企业上年度形成的财政贡献规模给予相应额外入学名额(具体名额标准见表3)。享受入学政策的总部企业人才子女,由总部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入学名单报市总部办备案。
扶持标准
1.经认定的制造业总部企业享受1个名额,同时财政贡献每1亿元增加1个名额。 2.经认定的建筑业总部企业享受1个名额,同时财政贡献每1亿元增加1个名额。 3.经认定的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总部企业享受1个名额,同时财政贡献每2亿元增加1个名额。 4.经认定的服务业-金融业总部企业享受1个名额,同时财政贡献每1亿元增加1个名额。 5.经认定的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其他服务业总部企业享受1个名额,同时财政贡献每3000万元增加1个名额。 6.经认定的服务业-房地产业总部企业享受1个名额,同时财政贡献每5亿元增加1个名额。
申报材料
1.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2.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评选证明材料(含评选依据、公示情况及文件)。 3.总部企业人才及其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总部企业人才子女的出生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或收养关系的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总部企业人才的参保证明。 6.产权房屋证件(商住用途,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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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s.gov.cn/zsswj/gkmlpt/content/1/1826/post_1826379.html#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