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代理师资助

来源: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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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本市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相关领域工作或生产经营活动,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扶持标准
在本市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至少满1年,首次考取了专利代理师资格,且申报资助期间仍在该单位工作的人员,每人可获一次性资助1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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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www.zs.gov.cn/zjj/gggs/content/post_1910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