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乡土专家认定

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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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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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范围和名额 “农村乡土专家”认定范围为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应用技能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较高,为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或行家里手,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中具有专业技术才能的体制外人员。今年各镇街至少推荐3名乡土专家(不设上限),我局审核后推荐认定为全省农村乡土专家。 二、认定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工作业绩突出。精通业务工作,长期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或在农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具有过硬技能,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等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示范带动辐射广。能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农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积极为同行业小企业、合作社、农户送智解难,带领大家增效创收、共同致富。 (四)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主动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得到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具备爱农为农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具有一技之长。在涉农行业的生产、加工、储运、经营以及农产品电商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热心帮助当地农民,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扶持标准
“农村乡土专家”可享受基层农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待遇,并作为特聘农技员的优先遴选对象。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2021年中山市农村乡土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镇街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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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nync.zs.gov.cn/gkmlpt/content/1/1929/post_1929552.html#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