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

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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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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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申领育才补助的企业需为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在本办法中,博士、正高技术职称人员为Ⅰ类人员,硕士、副高技术职称人员、高级技师为Ⅱ类人员。
扶持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是指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和技能提升,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培养的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择优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育才补助。 (一)企业上一年度自主培养1名Ⅰ类人员,或3-5名Ⅱ类人员的,在享受现有普惠引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直接给予企业5-10万元补助。 (二)企业上一年度自主培养2名(含)以上Ⅰ类人员,或6名(含)以上Ⅱ类人员的,在享受现有普惠引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直接给予企业15-2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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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kj.zs.gov.cn/sy/tzgg/content/post_1956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