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绩效评估奖励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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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获得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的工作站(基地)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扶持标准
对获得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的工作站(基地)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工作站(基地)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博士后工作绩效评估每年开展一次。
申报材料
1.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中山市博士后科学基金配套资金申请表》; 2.获得资助的佐证材料; 3.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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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hrss.zs.gov.cn/tzgg/tz/content/post_1967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