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支持建设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

来源: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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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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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1.平台公司。经本《实施细则》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或数字赋能平台建设单位,平台包括工业互联网、软件服务、人工智能、智能家居、先进计算中心、工控安全、产业园区数字化支撑、特定产业链或集群数字化服务等平台以及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二级节点。 2.标杆平台公司。经本《实施细则》认定的国际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数字赋能平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中国软件收入百强榜、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榜等企业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引进培育的行业标杆企业,在中山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或数字赋能标杆平台的建设单位。
扶持标准
支持标杆平台公司围绕我市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有效支撑重点领域“工业大脑”。在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按每个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给予标杆平台公司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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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s.gov.cn/gxj/zcwj/gfxwj/content/post_2093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