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见习留用补贴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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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补贴条件:见习单位在见习结束后(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留用见习人员,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扶持标准
每人3000元。
申报材料
见习协议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超过24岁且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已申请过见习补贴的,可仅提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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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1//1856//post_1856186.html#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