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域特聘人才评定

来源: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06-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企业举荐范围 特聘人才由所在企业负责举荐,举荐企业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一)上一年度全市纳税前10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非制造业须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上一年度全市纳税前200名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30%(含)以上的省专精特新企业、市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及工信部小巨人企业。 (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20%(含)以上,实施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并已在市级、镇街工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五)属于市委、市政府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可一事一议。 二、特聘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二)在中山全职工作,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的; 2.参与技术改造、升级,取得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 3.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 4.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的; 6.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7.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并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四)申报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扶持标准
(一)特聘补贴。特聘人才自聘约签订次年起可获得特聘补贴。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按4:2: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其中50%为购房补贴、50%为综合补贴。 (二)子女入学。特聘人才子女在我市入(转)学,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具体参照《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执行。 (三)医疗服务。特聘人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具体参照《关于全面优化人才医疗服务的六条措施》执行。 (四)住房安居。采取人才房配置和货币补贴相结合,有步骤、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特聘人才住房安居问题,具体参照《关于加强人才房建设管理的工作措施》执行。
申报材料
1.《中山市企业领域特聘人才评定申报书》(见附件2); 2.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 3.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荣誉、奖励证书; 4.与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聘用书; 5.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等),其它与工作业绩或个人能力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6.申报人上年度在中山市的纳税证明,以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收取复印件; 7.省专精特新企业、市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及工信部小巨人企业、实施CIO制度并在镇街备案的工业规上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还需要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前20页,涉及营业收入等内容)。 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复印件合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中山市企业领域特聘人才评定申报的通知

http://www.zs.gov.cn/zsjxj/gkmlpt/content/2/2114/post_2114667.html#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