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助农专题(科技推广项目)

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2022/09/09-2022/09/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在本市从事农作物、园艺、花卉苗木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业生产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条件:①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②种养达到一定规模(采用新技术、新品种种植粮食类面积达50亩以上、大棚种植经济作物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果蔬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花卉苗木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0亩以上、家畜养殖300头以上、“三鸟”养殖5000羽以上)的农户。③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要有租赁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且承包(租赁)期必须剩三年(含三年)以上。④必须在生产中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通过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现代农业。⑤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在有关科研人员指导下能完成一般的科研试验。 3.绩效目标。通过农业科技示范户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户引进新品种,推广应用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扶持标准
对经专家评定为中山市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经营主体,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材料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2022年XXX项目实施方案》、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及家庭农场资格证明书、土地承包合同、项目费用发票或收据复印件、项目完成有关图片、项目带动农户证明材料、《项目承诺书》、项目绩效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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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项目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http://nync.zs.gov.cn/gkmlpt/content/2/2158/post_2158942.html#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