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回乡创业补贴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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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扶持标准
1.办公场地免租 入驻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基地并成功注册公司,或合伙持股占50%以上的初创企业,按规定在入孵期内免办公场地租金。 2.一次性创业扶持金 入驻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基地,成功创办初创企业(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1万元的创业资助。 3.创业担保贷款 入驻中山市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基地,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额度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 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含合伙经营)按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标准(即贷款基础利率+3%)内据实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①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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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1//1871//post_1871853.html#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