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资助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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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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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户籍地为中山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
扶持标准
符条件的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申请资助时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的,给予10000元资助。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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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扶持金)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1/1819/post_1819849.html#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