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助

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1/06/10-2021/07/1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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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申报要求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市决赛、广东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或在上述赛事中获得名次。 (2)同一企业获得该补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 (3)已申报本年度中山市第一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助”的企业,不重复补助。
扶持标准
1.扶持方式 采用事前资助、事后补助的扶持方式。 2.支持内容:对参加2020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给予经费补助。 3.支持强度: (1)获中山市分赛区优胜奖的,最高补助5万元;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山市分赛区一、二、三等奖的,最高补助分别为30、20、10万元。 (2)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的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获广东省决赛优胜奖的,最高补助10万元;获广东省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最高补助分别为80、60、40万元。 (3)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获全国总决赛“优秀企业”的,最高补助30万元;获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最高补助分别为300、200、100万元。 同一年度的项目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补助。对已参加往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参赛成绩未取得突破的,不予以补助。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 (1)《中山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助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获得大赛晋级、获奖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经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激活管理账号使用。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增设申报帐号,即可线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写的申报书后,从申报账号提交至申报单位管理账号,经审核通过、申报状态显示“待主管部门审核”,方为成功提交申报书。 3.材料报送: 纳入公示名单的企业,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载申报表格及附件(带水印,无“草稿”字样),打印一式一份书面材料提交。书面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胶装,经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 C16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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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山市第五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专题等)的通知

http://kj.zs.gov.cn/gkmlpt/content/1/1954/post_1954304.html#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