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发展专项- 优质企业落户中山支持

来源: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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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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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报条件
扶持对象:工商注册地、资质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统计关系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扶持标准
一、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以享受企业落户奖励政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迁入企业的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二、建筑业企业获得落户奖励后提升企业资质的,以补差原则进行奖励,按照更高级别资质的奖励金额补足差额。 三、 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分立并经核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新公司自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投标人资信。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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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jsj.zs.gov.cn/gkmlpt/content/2/2107/post_2107232.html#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