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集聚园区入驻扶持

来源: 中山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3/29-2022/04/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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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入驻园区超过一年的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含跨境电商相关企业)20家以上,其中经营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相关企业5家以上。 2.项目支持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扶持标准
入驻园区超过半年的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按年租金的20%给予园区入驻企业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扶持5万元。
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主体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选择“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递交纸质资料 申报主体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按照申报截止时间要求报送至所属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镇街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企业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条件有关数据情况、经营情况及成效、申请支持项目的资金金额等内容(格式见附件3);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和2021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若利润表显示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收入不一致的,提供文字差异说明,并提供收入申报佐证材料。税务资料获取方法详见《税务资料在线指引》(附件6); (5)入驻园区的租赁合同(租赁到期日晚于2022年12月)、2021年度租赁费用汇款水单及发票; (6)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7)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请申报主体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并扫码确认;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胶装成册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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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zs.gov.cn/swj/gggs/content/post_2086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