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专项-大力扶持旅游人才引进与培养

来源: 韶关市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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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旅游业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扶持标准
1.对取得外语导游初级及以上资格证,并在韶关市辖范围内连续购买2年(含)以上社保的导游,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对取得任何语种的中级、高级、特级导游资格证,并在韶关市辖范围内连续购买社保2年(含)以上的导游,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5000元、8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人员获得相关资格证的不享受上述奖励政策。导游连续购买社保2年(含)以上的计算日期为本办法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
《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导游资格证、社保购买凭证、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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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府规〔2022〕4号)

https://www.sg.gov.cn/zw/zcfg/zfwj/content/post_2149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