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高技术服务,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1、创业领军人才,对每名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0万元创业项目资助。
2、创新领军人才,对每名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3、资助资金分三年发放,其中认定或评审入选当年发放资助资金的20%,次年年度考核通过后发放资助资金的30%,第三年年度考核通过后发放资助资金的50%。
4、江门市领军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在享受第四、五条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再按照国家首次资助额1:1的比例获得江门市财政一次性配套资助。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 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广东扬帆计划)”等的,在享受上述第1、2条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再按照省资助额二分之一的比例获得江门市财政一次性配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