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人才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

来源: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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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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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高技术服务,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创新型人才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的适用对象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办法》确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博士、博士后或留学归国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的具体界定按市人社局制定的《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下同)、原籍江门的异地高校毕业生(本次申报对象为毕业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3年内是指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36个月以内)回乡所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或成功转型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企业,该创新型人才在该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最大个人股东(占股比例不低于30%),且该企业已列入《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
扶持标准
创新型人才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的适用对象所创办或成功转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获得2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江门市创新型人才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项目申请表》。 2、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的博士、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原籍江门的异地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所创办或转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文件。 4、申请人作为所创办或转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占股比例不低于30%最大个人股东的证明文件。 5、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近2年财务报表,立项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由税务部门出具近2年在我市纳税总额及完税证明。企业成立没有2年的以实际情况报送。 6、企业年度发展报告及未来3年规划。 7、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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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8 年度江门市引进领军人才、 创新科研团队、激励创新型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jiangmen.gov.cn/qy/sbfcxm/201807/t20180713_1525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