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创新科研团队引进资助项目

来源: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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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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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高技术服务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团队由带头人1名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 (三)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成员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科研项目中曾有过稳定合作关系。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 (五)团队引进后需在我市连续工作时间3年以上。团队带头人每年在我市工作6个月以上,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全职在我市工作,其它核心成员平均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江门市外引进的科研团队。
扶持标准
(一)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项目必须能够产业化并产生优良的经济效益,经评审程序对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水平分为四类,依次为国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国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省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市内领先水平创新科研团队。 (二)按创新科研团队的等次分四档标准进行资助,依次为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三)对引进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创新科研团队,按国家首次资助额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对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人才特支计划”和“广东扬帆计划”等省级创新科研团队,按照省资助额1:0.5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 (四)以上2、3资助对同一团队可同时执行。
申报材料
(一)《江门市创新科研团队引进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 1、团队带头人及所有核心成员身份证或护照、最终学历证明,曾担任重要职务的相关证明,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专利、论文、成果、科技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全职人员入选后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引进地的承诺函或已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要覆盖整个项目实施期。 3、非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同意其到申报单位兼职的说明函。 4、团队成员间曾合作过的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股权构成证明材料、近3年财务报表(高等院校免交)、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例如高企证书等)。 6、若有协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并提交《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分工合作协议》为附件,具体说明双方分工合作情况、经费投入情况、资金分配情况、为团队提供的支撑条件情况、违约情况处理等,还有近3年财务报表、业绩证明等。 7、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创新科研团队以及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人才特支计划”和“广东扬帆计划”等省级创新科研团队提交入选证明文件。 8、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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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8 年度江门市引进领军人才、 创新科研团队、激励创新型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jiangmen.gov.cn/qy/sbfcxm/201807/t20180713_1525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