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英才计划”柔性引才专项资助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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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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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柔性引才主要针对符合“珠海英才计划”三类(含)以上人才认定标准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柔性引才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引进协议中约定的工作年限一般不少于3年; (二)引进后每年在珠海工作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3个月;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柔性引才对象的年薪不低于税前20万元(人民币,下同)。
扶持标准
给予符合“珠海英才计划”一类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每人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经费,给予符合“珠海英才计划”二类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每人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资助经费,给予符合“珠海英才计划”三类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每人总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依据用人单位与引才对象之间的引进协议约定的在珠工作年限分期拨付,由用人单位按照与市委宣传部签订的柔性引才资助经费使用协议统一管理。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目录 二、《珠海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柔性引才专项资助申报表》 三、引进人才的个人简历 四、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反映引进人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所获奖项荣誉证书、曾担任相关职务的任职证明、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或课题证明等。 五、珠海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六、引进人才与珠海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合同(或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工资福利待遇、合作方式、任务目标等事项。 七、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海外专家须提供我市或其他城市相关部门出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台港澳人员工作证,有海外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八、珠海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薪酬支付凭证,包括上一年度的转帐凭证、银行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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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柔性引才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hxc.gov.cn/tzgg/201912/t20191210_581085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