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顶尖人才无年龄限制,一类人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二类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三类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成果业绩突出,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专长、主要申报依据密切相关,且专业水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其中:
二、顶尖人才、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的相应条款;或研究成果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造诣、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级领军人才:
1.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美国Blavatnik青年科学家大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翻译为“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4.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带头人。
5.“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聘用类:申报人须全职在珠海工作(以人事关系或社会保险关系为准)。其中,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人事关系须转入我市或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申报人须依法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2.创业类:所创办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前三位股东,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办企业服务;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四、高层次人才入选后,可享受我市特定医疗补助、公共服务保障等普惠性政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还可申请享受人才奖励、人才安居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政策:
1.聘用类: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顶尖人才年收入在55万元以上,一类人才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上,二类人才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上,三类人才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2.创业类:顶尖、一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以验资报告为准,下同),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50万元;二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200万元,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三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30万元,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65万元;所创企业正常经营,全职员工不少于8人(须每年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
(一)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选拔推荐人员名单汇总》(附件1)一式1份,请按表格说明填写,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送审材料清单》(附件2),一式2份,A4纸打印,一份贴在材料袋正面,另一份作为申报资格材料封面一并装订。
2.《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附件3),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单位盖章。
3.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资格材料,以下材料一式1份,用A4纸打(复)印,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
(1)身份证明。国内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才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才提供有效护照。
(2)在珠海工作或创业证明。
①聘用类
A.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在本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备案手续为准),同时提供申报人人事关系转入我市证明或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2个月。
B.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提供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非外籍人才需在本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同时提供申报人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不少于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2个月。
②创业类
申报人所创办企业在我市近一年依法纳税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未达到起征点的,提供企业报税凭证);团队组织架构图、团队成员代表名单、分工说明(从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进行说明)及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人员清单;企业最新的验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商事登记簿。
(3)认定佐证材料。申报人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相应条款的证明材料。
(4)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近5年)
备注:所提交资料的电子版(《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选拔推荐人员名单汇总》为可编辑版,其他个人申报材料为扫描版)需按单位统一拷盘至受理经办机构,并由经办机构汇总提交至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