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会展人才培训项目

来源: 珠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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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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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在珠海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黑名单。相关申报项目没有获得珠海市其他同类性质市财政资金资助。若申报项目存在多个主/承办单位,各方应协商后,推选出珠海的主/承办单位其中一方进行申报,或授权委托本项目的珠海本地服务商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会展实施细则》《若干措施》的规定,且必须是2020年已完成的项目; (二)初创展览、港澳展览、引进品牌展览、成长型展览、重点展览、国际品牌展览、国际会议、国内会议(港澳会议、行业会议、商务会议)、超大型会议、以会带展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举办且已办理自愿备案; (三)引进品牌展览、成长型展览、重点展览、国际品牌展览需按《会展实施细则》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才享受相关扶持标准; (四)对于公益性会展人才培训、高端会展人才培训项目,以及会展城市和会展产业宣传推广营销活动项目,举办前需得到市商务局(市会议展览局)的批准同意。
扶持标准
1.支持经市商务局(市会议展览局)批准同意的,由我市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或高校面向全市会展行业企业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公益性人才培训项目,参考《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三类培训综合定额标准210元/人/天予以补助。 2.支持经市商务局(市会议展览局)批准同意的,由珠、港、澳相关行业组织、专业培训机构联合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权威国际会展组织在珠海举办的高端会展人才培训项目,对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费用、讲师授课费、讲师交通住宿费及伙食费(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和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标准执行)、培训宣传和资料印刷费、培训项目授权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80%的资金支持,每场活动不超过25万元。
申报材料
1.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项目申请书(会展人才培训项目补助); 2.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市商务局(会展局)的批复同意文件; 4.培训通知、课程表、培训现场照片; 5.培训学员签到表原件; 6.培训学员名单; 7.讲师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授课邀请函复印件; 8.培训场地租赁费用、培训宣传和资料印刷费、培训项目授权费、讲师授课费、交通住宿费、伙食费等实际支出费用的合同、银行转账流水单、发票等支出凭证复印件(适用于高端会展人才培训); 9.信用中国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信息的记录; 10.申报单位承诺书; 11.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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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731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