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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补助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1、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从市外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等,并依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等事项。 2、申请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类别),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二)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四)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七)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八)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九)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1.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3.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4.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竟赛一类竟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竟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

http://zhrcjy.zhuhai.gov.cn/attachment/0/223/223594/251503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