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境)培训(游学)补贴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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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1.补贴对象: 本市技工(职业)院校。 2.补贴条件: 自本补贴办法印发之日起,本市技工(职业)院校根据教学需要,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选派学生出国(境)培训(游学)。
扶持标准
按院校出国(境)培训(游学)支出的7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每年全市出国(境)培训(游学)补贴按100人进行总量控制,各院校指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院校需求及全日制在籍学生人数比例统筹确定。每校可配备1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补助按学生同等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
(1)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请表; (2)出国(境)培训(游学)佐证材料(包括出国(境)记录、培训(游学)方案、主办方邀请函、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等);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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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2684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