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和博士后获国家基金配套资助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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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后,我市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博士后。
扶持标准
按基金类别资助金额给予等额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补贴方式:一次性给予个人补贴。 申请时限:每季度申请一次。
申报材料
⒈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⒉获基金资助人员名单的通知文件; ⒊基金资助证书; ⒋《珠海市在站博士后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配套资助经费申请表》或№8:《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配套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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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

http://zhrsj.zhuhai.gov.cn/zc/rcfz/rcdwjsgz/content/post_2114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