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师支教跟岗

来源: 珠海市教育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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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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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结盟单位。
扶持标准
牵头学校每学年派出骨干教师到加盟学校支教帮扶(每人每月3000元),加盟学校每学年派出青年教师到牵头学校跟岗学习(每人每月3000元),教师在派出学校领取补助,上述补助列入“办学联盟”申报。在同一行政区(含高新区)公办学校派往民办学校支教的教师每月可给予2000元补助,补助由民办学校负担。享受支教、跟岗补助的教师支教、跟岗时间原则上为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不足一学期的按市有关规定领取出差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专项资金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资金申请封面(盖章版) (二)目录 (三)资金申请表 (四)预算明细 (五)文件依据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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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西部级海岛地区教育水平)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zhjy.zhuhai.gov.cn/jydt/gzdt/content/post_2639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