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招工(输送)补贴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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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公共服务,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补贴对象: 本市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市外技工(职业)院校。 2.补贴条件: (1)自珠府办〔2020〕7号文印发之日(即2020年5月20日)起,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市外技工(职业)院校毕业生,或市外技工(职业)院校为本市企业输送应届毕业生;新招用符合《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 (2)企业与新招用的技能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扶持标准
(1)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的市外技工(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市外技工(职业)院校为本市企业输送应届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院校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2)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3)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请表》; (2)招用(输送)人员花名册; (3)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市外技工(职业)院校申请补贴的,还需提供与接收毕业生的本市企业签订的输送协议,或企业出具的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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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zhrsj.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6934